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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松江区地产农产品品牌建设补贴申报通知
信息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03-07 阅读次数:

各相关单位:

为加快实施品牌强农战略,切实推进本区地产农产品品牌建设,提升区域公用品牌及地产农产品品牌市场影响力,促进农民持续增收,根据《松江区地产农产品品牌建设补贴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松农发〔2023〕106号),结合年度工作重点,下发2024年松江区地产农产品品牌建设补贴申报通知。

一、补贴范围

对于涉农经营主体2023年度发生的地产农产品品牌建设费用给予相应补贴,同一经营主体不得重复享受其它类似品牌补贴资金。品牌建设补贴支持内容包括宣传推广、参加农业会展、农产品获奖、松江大米深加工等,具体补贴范围如下:

1、室外大型广告牌、公共交通广告、广播电视及网络媒体广告、品牌宣传册(页、画)、品牌宣传视频、品牌推介活动等费用;

2、地产农产品品牌包装袋(箱、盒)等设计费;

3、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建设费、技术服务费、维护费、自有电子商务平台推广费等;

4、“松江大米”地理标志授权企业、优质稻米产业化联合体发生的“松江大米”品牌标识包装等;

5、参加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的国际或国内农业会展;

6、参加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的市级以上(含市级)农产品评比获奖的;

7、开发以松江大米为原料的大米饮品、米糕等稻米深加工产品的。

二、申报须知

(一)主体条件

1、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合法经营满1年以上的“松江大米”地理标志授权企业、优质稻米产业化联合体,以及其他涉农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。

2、产品须按照市场营销的要求有规范的产品包装和品牌标识。

3、产品须纳入市(区)生产信息管理系统。主体须按时完成年度经营信息填报,无上网信息的主体不得申请。

4、产品1年内无农残检测超标,无食品安全及生产安全事故;单位主要负责人无偷税漏税及其他违法行为。

(二)申报流程

申请单位将以下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街镇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,通过后再上报至松江区农业农村委产业信息科技发展办公室。

(三)申报材料

1、地产农产品品牌建设补贴申报书(格式要求见附件);

2、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;

3、在有效期内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;

4、2023年度地产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产生的相关费用发票、合同、支付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;

5、参展证明材料或获奖证明复印件等。

6、大米饮品、米糕等稻米深加工产品销售额证明材料。

(四)申报时间

项目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期为2024年3月29日。

(五)报送要求及联系方式

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同时上报。纸质材料(一份)需在申请表处加盖本单位及街镇农业主管部门公章。报送至: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产业信息科技发展办公室(松江区园中路1号1号楼408室)。联系人:雷永,联系电话:37735370。报送材料的电子版,彩色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:1280464209@qq.com。

2024年度松江区地产农产品品牌建设补贴申报书.docx
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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