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信息时间:2024-04-12阅读次数: 】
3月中旬,石湖荡城管中队接到石湖荡镇新源村举报,称在该村辖区内被乱倒了装修垃圾。新源村位于黄浦江上游,环境优美,景色宜人,曾被评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,发生乱倒垃圾对村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,中队专门成立办案小组进行调查。
执法队员先是检查现场垃圾,走访询问附近村民,但并未获得有效线索。办案小组没有就此放弃,随后前往派出所,调取案发时间段周边的监控视频,但也没有发现装载装修垃圾的小型货车或三轮车。此时,有队员提出:现场倾倒的垃圾量并不多,不排除是普通客车所为。于是,办案小组将有嫌疑的客车也列入调查对象,再次翻看监控视频,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,经过路线分析和现场停留时间比对,一辆行迹可疑的苏F牌照灰色面包车进入了办案人员的视野。
之后,办案人员通过公安系统获取了该车辆驾驶员周某的相关信息,但在办案人员电话联系时,周某对乱倒装修垃圾矢口否认,直到队员准确报出其车辆的行驶路线和在案发现场的停留时间,周某的态度才有所改变,同意配合调查。次日,周某来到中队队部,在看到相关证据后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,在指认现场时其当场表示愿意主动整改。
经复查,周某已清理其乱倒的装修垃圾,执法人员依据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,对其做出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。本案当事人周某已于日前缴纳了罚款,新源村也恢复了美丽整洁的村容。今后,中队将继续向乱倒垃圾等破坏环境、损害市容的行为亮剑,守护好浦江之首的绿水青山。